为进一步规范港区个体诊所药械购进、储存、使用行为,提高药械质量安全意识,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,近日,市场监管分局和公共卫生中心各抽调2名执法人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个体诊所专项检查活动。
一是突出重点检查内容。对个体诊所药械购进渠道、索票索证、进货查验记录、验收养护记录等制度执行情况,有无使用超诊疗范围药品行为、有无使用假冒伪劣药械行为、药械储存条件是否能够确保药械质量、大型医疗器械使用档案、维护记录及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检查。并要求其必须从有资质企业购进药械,并留存供货企业资质证明材料,从源头把关,确保药械安全。
二是突出日常监管。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个体诊所存在的未留存供货企业资质材料、进货验收台账不全、温湿度记录不全、仓库存在杂物等情况,详细讲解相关管理要求,同时强调药械养护等常规工作管理,出具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及时整改,及时消除用药用械安全隐患问题。
三是及时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。近期将加强对个体诊所从业人员法律法规、药械管理相关知识培训,强化索证索票、日常养护等知识的宣传,有效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。同时,广泛通过知识讲座、广场宣传、媒体合作、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模式,大力宣传药械安全知识,增强公众对参与药械监管重要性的认同感和知晓率,不断提升全民参与的热情,鼓励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监督、共同参与打击药械犯罪,实现群防群控,充分发挥社会共治的作用。
截至目前,共检查个体诊所7家,覆盖辖区内所有个体诊所,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已进行了现场指导、现场完善。同时要求个体诊所主要负责人按照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、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》和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自查自纠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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